关于四方学院2012年暑假留校考研学生管理要求的通知 |
作者:学生处 |
2012-08-19 03:11 |
为保障暑期留校学生的安全,维护学校的稳定,为同学们提供一个良好的学习、休息、生活环境,特设以下规定:
1、本人留校期间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学生手册》的各项规章制度。
2、本人将严格执行学校审批同意的留校时间,不滞留、不早归。
3、本人留校期间服从学校的各项管理规定,服从学生考研负责人、学生处工作人员、宿舍值班人员、保卫人员的管理,遵守学校作息时间,按时回室,按时就寝,不做影响他人学习、休息的事情。(各宿舍楼大门每晚10:30点锁门,宿舍自由熄灯;自习室晚上不得留宿。)
4、要求自习室在没有人的情况下,尤其晚上,必须关灯、电扇、窗户,锁门。
5、注意提高安全法制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注意加强人身和财产安全保护,预防火灾安全等各种事故的发生,宿舍内严禁使用超过500w以上的大功率电器,严禁生火做饭;妥善保管个人的物品,承担保管责任。
6、住宿人员不得擅自带未办理手续的同学或者校外人员进校住宿。
7、留校住宿时间如需延长或缩短,需提前向学生负责人和学生处工作人员报告,并登记;如中途需离校者,需向学生负责人和学生处工作人员请假,并把外出地点、时间及联系电话告知老师和同学。未按规定办理者,一切后果自负。
8、学生在暑假留校期间,在校内外发生违法犯罪、扰乱社会治安行为的,或由于其他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外,因学生本人或他人行为造成的安全事故或人身伤害、财产损失事故的,责任自负。
9、学校假期换保安公司,学生出入校门必须刷卡,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10、暑假唯有第四食堂(千椒百味)正常营业,水房可以打水。
11、本人承诺在留校住宿期间若有违纪,自愿接受学院给予的纪律处分,一切责任及后果自负。
12、承诺书信息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或不真实信息,由本人负全部责任,并取消假期留校资格,根据情节给予行政处分,装入个人档案。
学校相关部门以及负责人联系方式
保卫部(办公楼一楼东侧)
保卫处办公室:84576110 84576118
学生处(大礼堂二楼南侧)
学生处刘亮:84576363
学生处李继光:84576367
相关部门
77号楼管:84576149 7#楼管:84576148
6#楼管:84576147 5#楼管:84576146
电工房:84576072 后勤维修:84576075
宿舍管理站:84576068 水电中心:84576087
开水房:84576041 考研飞信群:53725093 (负责人加入) 考研QQ群:58234086(均可加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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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于: 2012-08-26 03: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