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石家庄市应届毕业生直招士官通知 |
作者:学生处 |
2013-06-06 07:20 |
2013年石家庄市应届毕业生直招士官通知 各系、各辅导员: 根据河北省军区2013年在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中直招士官的工作安排,为做好我院应届毕业生应征士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1、2013年能按时毕业的应届毕业生。
2、思想素质好,身体健康,自愿应征入伍者。
3、中共党员、军人子女、烈士子女优先予以招收。
二、相关事项
1、招收对象。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大专以上毕业生,不含成人教育、网络教育、自考生、委培生和中专生。
2、专业对口。招收对象所学专业必须符合部队规定要求,与总部明确的专业名称和专业代码严格一致,高职高专与普通本科专业代码必须严格对应,区征兵办公室将会同有关部门和学校对体检、政审合格的毕业生进行专业审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更改专业,否则作废,专业名称附后。
3、学历证书。招收对象必须取得相关学历证书,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和院校开具的学历证明,以便查验。证书编号已上网的可到教育部门网站上查验。省、市征兵办公室将会同教育部门对预招对象学历证书逐一审核。
4、职业资格证书。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其专业所在高校已经开展职业技能鉴定的,应当取得国家颁发的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毕业生,应当取得国家颁发的高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5、网上报名。今年内直招士官试行网上报名,4月22日开始,普通高等学校男性应届毕业生可登录“大学生预征报名平台”查询报名专业,符合条件可申请参加直招士官报名,到学校武装部办理相关手续。
6、政治审查。招收对象在其毕业学校所在地报名的,其政治审查一律由毕业学校所在地公安机关负责,由入学前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协查。
7、档案材料。对招收士官的档案材料严格审查,防止出现资料或手续不齐全、不规范的问题,特别是毕业生学籍档案,必须包括《入学登记表》、《学籍登记表》、《成绩单》、《毕业登记表》等在内,学籍档案、成绩单等学籍证明材料要作为《专业审定表》的附件,装入招收士官入伍档案。
三、待遇标准
1、招收士官批准服现役后首次授予军衔前,按义务兵新兵标准发放津贴,从下达士官命令的当月起,执行相应的士官工资标准。
2、招收士官符合退休、转业、复员条件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分别退休、转业或者复员安置;符合退休或者转业条件,本人要求复员 经批准也可以作复员安置。符合转业条件以转业方式退出现役的、符合退休或者转业条件以复员方式退出现役的,由入伍时常住户口所在地县(市、区)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接收、安置,也可以由其父母、配偶或者配偶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接收、安置;其他以复员方式退出现役以及因故不能以退休、转业或者复员方式退出现役的,由入伍或者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接收。
四、任命与晋升
1、招收士官的级别确定、军衔授予和晋升,由所在部队按照规定审批权限下达命令。首次授衔时间统一为当年全军士官选取注册时间。
2、招收士官应当至少服现役至首次授衔后高一个军衔的最高服役年限,特殊情况经本人申请和军级以上单位批准,可以安排退出现役。未服满规定服役年限,个人坚决要求推出现役经说服教育无效的,按义务兵作退伍处理。
3、招收士官在部队服役期间表现优异、符合总部有关规定的可以按计划选拔为基层干部。
五、报名方式
联系电话:0311--84576363
2、报名截止时间:2013年6月15日
特此通知
石家庄铁道大学四方学院学生处
2013年6月6日
|
最后更新于: 2013-06-06 07: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