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桥东区2011年冬季征兵公告 |
作者:学生处 |
2011-12-06 04:00 |
一、征集对象
今年征兵工作,征集的对象为各级各类本科、大专、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院校2011年应届毕业生,本、专科院校在校生、符合条件的适龄青年,优先征集学历高的青年和应届毕业生入伍。征集年龄:高职(专科)毕业生17至23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24岁。
高中毕业生及应届高校毕业生网上预征系统的网址是:http://zbbm.chsi.com.cn或http://zbbm.chsi.cn
二、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享有优惠政策
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除享有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审、优先审批定兵及其他优惠政策外,还享有下列优惠政策。
(一)优先选拨使用。同等条件下,高校毕业生士兵在选取士官、安排技术岗位等方面优先,表现优秀、符合总政治部有关规定的可以直接选拔为军官。
(二)国家对服义务兵役的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每学年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的金额,最高不超过6000元;毕业生在校期间每学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高于6000元的,按照每年6000元的金额实行补偿或者代偿;高校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低于6000元的,按照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本息两者就高的原则,实行补偿或代偿。
三、在校大学生应征入伍享有优惠政策
(一)在校大学生优先报考军校
(二)在校大学生入伍后可保留学籍,按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每学年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的金额标准(6000元)执行补偿或代偿,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复学读书的,免交就读学费。
四、具有高等教育学历的士兵退役后,享受有就业优惠政策
(一) 参加政法院校为基层公检法定向岗位招生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二)退役后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入学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
(三)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后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四)具有高职(高专)学历的,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经过一定考核入读普通本科;
(五)退役后可根据需要参照应届高校毕业生办理就业报到手续。
五、非农业户口安置政策
今年入伍的非农业户口义务兵退出现役后,仍然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安排工作,也可以由省、市人民政府在本地区内统筹安排。城镇退伍军人自谋职业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助,并给予政策上的优惠。
六、惩罚措施
依法服兵役是每个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对于应征公民拒绝、逃避兵役登记、体格检查和征集的,经教育拒不改正的,在两年内不得被录取为公务员、国有企业职工,不得出国或者升学。
七、应征报名方法及注意事项:
(一)从即日起,适龄青年、学生,可到户籍所在地的居委会、街道办事处,也可以直接到县(市、区)人民武装部进行登记报名。在校大学生可直接到就读学校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武装部报名应征。
(二)参加网上预征的学校应届毕业生报名时携带《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及存根》、《应届高校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
(三)应征报名时携带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兵役证、近期红底1寸免冠照片4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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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于: 2012-08-25 06:4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