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度辅导员工作考核的通知 打印
作者:网站总编   
2019-12-11 01:18

关于做好2019年度辅导员工作考核的通知

 

为客观评价辅导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业绩,建立良性的工作竞争和激励机制,充分发挥考核工作对辅导员履职情况的鉴定、激励和导向作用,全面提升辅导员的综合素质,参照我院《辅导员年度考核管理办法(试行)》,2019年度辅导员工作考核采取院系两级考核,系级考核产生系级优秀辅导员,院级优秀辅导员在系级年度优秀辅导员中产生。

一、  系级考核,1220日前完成

1、系级考核工作由系辅导员工作考核领导小组负责。

2、系级考核内容包括:学生评价15%,系评价10%,业绩评价75%。其中业绩评价由系辅导员工作考核领导小组进行评定打分。

3、系级辅导员考核结果按考核分数进行从高到低排名。辅导员人数多于3人的系,系级优秀比例占参加本系考核辅导员总人数的30%;辅导员人数在2人(含)以下的系一起联评,产生系级优秀辅导员2名。百分比四舍五入。

4、需要联评的系组成辅导员工作考核联评小组,该小组仅对辅导员业绩评价进行评定打分,院辅导员考核工作小组指派人员进行监督,不参与打分。

二、院级考核,1225号前完成。

1、院级考核工作由院辅导员工作考核领导小组负责。

2、院级考核内容包括:学生评价20%,业绩评价80%

3、院级年度优秀辅导员从系级年度优秀辅导员中产生,考核结果按考核分数进行从高到低排名。优秀比例占参加全院考核辅导员总人数的20%

4、辅导员考核结果经院辅导员工作领导小组初审通过后报院长办公会审批。

三、考核结果

辅导员工作考核结果要与本人见面,辅导员如对考核结果存有异议,有权在得知考核结果后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学院教职工申诉委员会进行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