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学生证、火车票优惠卡管理办法 打印
作者:网站总编   
2014-08-29 05:41

文件修改说明:

一是学生证注册单位由原来的学生处统一注册调整为各系自行组织注册。时间上为每学期开学后十个工作日内。

二是学生证补办的流程。学生证补办与换发时间为每月第四周周四(节假日顺延)。学生遗失学生证后应及时在学校所在地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市级及以上)声明作废;然后持报纸和本人证件到学生处进行补办。学生证损坏的不需要登报声明,但须将原证交回。登报声明也可选择由学院统一代办,集中登报。学生处将所有补办、换发学生证注销,在校内公示3天。

 

石家庄铁道大学四方学院学生证、火车票优惠卡管理办法

(试行)

一、学生证是证明学生身份的证件,对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学校发给学生证。

二、学生证只限学生本人使用,学生应珍惜、爱护、妥善保管,避免损坏和丢失,不得涂改或转借他人。学生证内容填写详细、完整,不得填写虚假信息。

三、学生在每学期开学后十个工作日内,及时到所属系办公室办理学生证注册手续。

四、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全日制在校学生只有家庭所在地与学校不在同一处且须乘火车回家的学生,可以申请办理火车票电子优惠卡(以下称优惠卡)。学生凭注明乘车区间、加盖学校公章、贴有优惠卡的学生证,每年可购买四次家庭居住地到学校的往返火车硬座半价客票、加快票和空调票(简称学生票或学生往返票);动车组列车只售二等座车学生票,学生票为全价票的75%。享受火车乘车优惠待遇的学生,应将离父母所在地最近的车站填入学生证中“乘车区间”栏内。若更改乘车区间必须持有父母工作调动或迁移证明,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由辅导员注明该生乘车区间,签署意见,学院系审查盖章,到学生处办理。

五、优惠卡为带芯片的磁卡,不可与有磁性或者能发射强磁性的物品长时间一起放置。学生证张贴优惠卡的纸页不可折叠,注意防潮、防水。优惠卡仅限于本人并与身份证、学生证配套使用。优惠卡每年寒假前,由学生处统一组织充值。优惠卡充值后内有四次乘车值,购票一次,值递减一次。新生入学当年优惠卡不用充值。

六、学生往返票按近径路发售,返程票票面注明“学返”字样。学生同时购买往、返程票时由学校所在地车站对优惠卡次数进行两次核减;购买联程票或乘车区间涉及动车组列车的,可分段购票。学生票分段发售时,由发售第一段车票的车站在优惠卡中划销次数,中转站凭上一段车票售票,不再划销乘车次数。学生票乘车时间限定为每年的暑假61日至930日、寒假11日至331日。

七、学生遗失学生证应及时在学校所在地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市级及以上)声明作废;损坏学生证需要换发的学生,须将原证交回。补办和换发的时间为每月第四周周四(节假日顺延)。学生须持有效证件在规定时间到学生处办理。学生处将原学生证注销,在校内公示3天。优惠卡损坏原则上每学期只补办一次,因学籍异动导致过期需换发。学生证、优惠卡首次为免费发放,补办和换发时应交纳工本费。

八、学生毕业、退学、转学或被开除学籍时,均应在离校前将学生证交回学生处,办理学生证注销手续。毕业生凭学校书面证明可购买一次学生票。

九、擅自将学生证转借他人使用,或者伪造学生证,以及私自涂改乘车区间、在办理学生证过程中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按照《石家庄铁道大学四方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由此造成的一切不良影响和损失,由学生本人负责。

十、本办法适用于我院在册的全日制普通本科生。

十一、 本规定由学生处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原《石家庄铁道大学四方学院学生证、优惠卡管理规定(试行)》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