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年大学生应征入伍工作的通知 打印
作者:学生处   
2014-05-09 02:12

关于做好2014年大学生应征入伍工作的通知

各系、各辅导员:

 在校大学生入伍服义务兵役,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根据国防部征兵办预告通知,从2013年起,拟由冬季征兵调整为夏季征兵,即调整为每年78月开始征兵,91日批准入伍,930日征兵结束,现已开始进行兵役登记和报名预征。2014年我院在校大学生义务兵预征工作现也已全面展开,参照上级文件及会议精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征集在校大学生入伍,是适应新时期国防和军队现代化、信息化建设需要,优化兵员结构,提高兵员质量,提高部队战斗力,维护国家安全稳定的重要举措,也是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增强大学生国防意识的有效形式。紧紧围绕确保兵员质量这个核心,把征兵工作与大学生国防教育紧密结合,建立健全征兵工作长效机制。严密组织、严格把关,圆满完成今年征集任务,为国防现代化建设贡献力量。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征兵入伍工作的领导,高质量完成好征兵任务,学院成立征兵工作领导小组,实行院长责任制学生处统一安排,各系、各辅导员积极开展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是:对征兵工作实施统一领导和协调,安排工作分工,组织力量投入,落实相关政策,研究解决疑难问题,严把质量关,代表学校对年度征兵工作负总责。领导小组在学生处下设征兵办公室,根据上级兵役机关和学院征兵工作领导小组的有关要求和安排,负责各项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三、集中宣传

1、学院通过网络、广播、悬挂横幅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   

2、各系发挥主观能动性,采取班会、座谈会、飞信、QQ群等形式做全覆盖动员,做到“横到边、纵到底、不留死角”,让每一名学生都知悉政策。

四、征集对象及时间及条件

1、征集对象:在校本科。

2、报名截止时间:201485

3、征集条件

政治条件,按照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2004109日公布的《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格条件,按照国防部200391日公布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

五、优惠政策

享受对大学生入伍实行优先报名应征、优先安排上站体检、优先审批定兵、优先报考军校的优惠政策。同时, 在校大学生入伍后可保留学籍,按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每学年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的金额标准(6000元)执行补偿或代偿,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复学读书的,免交就读学费。更多大学生应征入伍优惠政策可登录http://www.gfbzb.gov.cn/进行查询。

六、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宣传。各院系要加强对征兵工作的组织领导,利用各种形式做好政策宣传发动工作,激发大学生踊跃报名应征;

2、严格审查,规范程序。由学生所在院系对学生在校期间的现实表现进行初审,确保选送兵源的质量;

3、强化后续服务。对入伍的大学生,相关部门要认真做好学费补偿代偿、学籍变动等后续服务工作。

4、各系、各辅导员将报名学生信息填写在登记花名册上,务必于2014530日报学生处办公室。

了解大学生入伍更多政策,请登录http://www.gfbzb.gov.cn/进行查询或登录学生处网页查询。

 

                      石家庄铁道大学四方学院学生处

                                             201454 
最后更新于: 2014-05-26 0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