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石高校大学生医保政策简明问答 打印
作者:学生处   
2012-08-24 09:33


驻石高校大学生医保政策简明问答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由政府主导的、非营利性的一项社会保险,它由基本医疗保险、大额补充医疗保险和意外伤害医疗保险三个部分构成,在校大学生参加属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为确保驻石高校大学生顺利、便捷地参加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及时、充分地享受医保待遇,现将我市居民医保政策体系中涉及大学生的主要内容以问答方式辑印如下,供驻石各高校大学生参考。

一、在校大学生参保的筹资标准是多少,保障水平是如何规定的?

答:每个学生每年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20元,大额补充医疗保险、意外伤害保险不需另外缴费。大学生参保后基本医疗保险一年最高可为支付医疗费3.5万元;大额补充医疗保险一年最高可为其支付医疗费8.5万元,合计12万元。意外伤害保险保险的最高支付限额也是12万元。

二、大学生如何办理参保手续、如何缴费?

答:大学生的参保手续由所在高校负责学生医保工作的部门统一办理。大学生的医保费一次性缴纳至毕业年份,由所在高校统一收缴。

三、大学生参保后的享受期限?

答:大学生缴纳医疗保险费后,其参保当年的91日至毕业年份的831日为医疗保险待遇享受期。

四、大学生医保门诊统筹如何规定?

答:大学生门诊就医所享受的待遇由各高校根据本高校实际情况确定,并报市医保中心备案。

五、大学生医保慢性病病种及年限额报销标准

编号

病种名称

医疗费年限额报销标准(元)

1

再生障碍性贫血

2000

2

血友病

2000

3

糖尿病

1000

4

脑血管病(具有心、脑、肾、眼底损害合并症之一)

1000

5

心血管病(心绞痛、心肌梗塞、慢性心力衰竭)

800

6

慢性肝炎

1000

7

肝硬化

1000

8

慢性肾小球肾炎

500

9

类风湿性关节炎(关节严重变形、功能受损)

500

六、大学生医保如何确定慢性病?

答:大学生患上表列慢性病病种,凭三级医疗机构诊断证明、病历资料、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石家庄市市区城镇居民慢性病病种认定表》,由所在高校于每月10日前统一向市医保中心申请病种认定。市医保中心认定后,发放《石家庄市市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慢性病门诊就医证》(以下简称就医证)。大学生门诊诊治慢性病,应凭就医证、医保卡、医保病历本到与市医保中心联网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七、大学生门诊大病是如何规定的?

答:门诊大病包括四种①恶性肿瘤(含白血病)门诊放(化)疗,慢性肾功能不全门诊透析,器官移植后门诊使用抗排异药物,白内障门诊超声乳化人工晶体置入术。大学生患门诊大病应向医保中心提出申请,并填写相应的申请表,经批准后其医疗费可按规定标准报销。以上门诊大病实行定点管理。白内障门诊超声乳化人工晶体置入术不用审批,可直接到有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治疗。所发生费用到医保中心按规定报销,个人负担比例,执行就医定点医疗机构的标准。

八、参保大学生如何就医?

答:就医时,应持本人医保病历本、IC卡。发生的医药费用,除个人负担外,其余部分由医疗机构与医保中心直接结算。经批准到外地住院发生的费用,比照本市相应级别定点医疗机构的报销比例降低5个百分点。

九、什么是门诊定点制度?

答:门诊定点是指参保大学生参保后需选择一家具有门诊统筹定点资格的公立社区服务中心(站)为本人的首诊定点医疗机构,一般为所在高校医务室。所在高校没有医务室的,可就近选择一家社区门诊定点医疗机构,确定后一年不变。

十、参保大学生寒暑假、实习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如何处理?

答:大学生寒暑假在原籍、实习期间在实习地所发生符合规定的住院费用,待假期(实习期)结束后由学校主管老师携带相关票据到市医保中心报销;大学生寒暑假在原籍、实习期间在实习地所发生的门诊费用按照所在高校门诊就医的规定处理。

十一、大学生住院起付段及报销比例是多少?

答:大学生参保后,在一级医疗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住院的,其起付段为400元,超过起付段以上的部分报销比例为80%;在二级医疗机构住院的其起付段为600元,超过起付段以上的部分报销比例为70%;在三级医疗机构住院的其起付段为900元,超过起付段以上的部分报销比例为60%

 

 

最后更新于: 2012-08-26 0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