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四方学院学生“学习预警机制”的通知(讨论稿) 打印
作者:学生处   
2011-12-07 07:28
为了加强学生学习过程管理,结合我院学生学习生活的实际情况,根据《学业考核管理规定》和《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建立“学生学习预警机制”,即在每个学期初向学习成绩较差的学生及其家长通报学生的学习情况。
学生学习预警制度是我院学生学风管理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我院的学风建设有其重要意义。学生学习预警制度是指在学生管理工作中,针对学生在学习中出现的不良表现,及时提示或告知学生本人和家长可能产生的不良后果,并有针对性地采取相应预防措施,通过学校、学生和家长之间有效地沟通与协作,保证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的一种信息沟通和危机预警机制。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预警范围:
1、每学期期末考试成绩有3门(含)以上课程不及格的学生;
2、入学后,经过补考、重修,累计超过5门(含)以上课程不及格的学生;
3、大学二年级结束后,河北省计算机一级考试还未通过的学生;
4、大学三年级结束后,学位课程总平均学分绩点小于1.7者。
二、预警方式:
1、每学期开学后第三周,由各系辅导员掌握学生的学习成绩,根据预警的范围,和学生谈话沟通、教育引导,并填写学生的学习预警通知书;
2、在预警通知书上,学生签字,系部盖章后,将通知书寄送至家长;
3、家长收到通知书,掌握学生的学习情况后,签字认可,再将《预警通知书回执》寄回辅导员处。
 
 
附件:《石家庄铁道大学四方学院学生“学习预警”通知书》
         《石家庄铁道大学四方学院学生“学习预警”通知书》回执
          石家庄铁道大学四方学院学生学习预警谈话记录表
 
 
                                    石家庄铁道大学四方学院学生处
                              二Ο一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最后更新于: 2012-08-26 13:05